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關于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關于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為了加快中國(蘇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提升蘇州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水平,建成跨境電商發展強市,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商務廳等部門江蘇省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蘇政辦發〔2023〕3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優化跨境電商行業發展環境
(一)建立協同發展機制。進一步深化跨境電商“八個一”(一個政策,一套專班,一個基金、一個專業化公司、一批專業園區、一個創新中心、一個研究院、舉辦一系列的活動)。建立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跨部門協作會商機制,發揮跨境電商專班、產業發展公司、產業基金三位一體工作合力,為全市跨境電商企業營造更加審慎包容的營商環境。優化調整蘇州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管理運維模式及功能。鼓勵各部門在制定本部門專項資金政策時將跨境電商納入支持范圍,鼓勵各縣級市(區)研究制定當地跨境電商發展規劃,出臺疊加政策。
(二)提升監管便利化水平。引導跨境電商企業在商品質量、廣告宣傳、知識產權、價格等方面規范經營。探索跨境電商出口前置倉監管創新,探索出口拼箱貨物“先檢后拼”試點,發揮退貨中心倉積極作用,支持企業優化完整銷售鏈路。加大跨境電商企業信用信息應用,對符合條件的優先培育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精簡優化辦稅流程,探索依托蘇州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完善便利化退免稅系統,引導企業用好用足跨境電商進出口稅收政策,及時辦理退(免)稅申報。加快推動跨境電商稅收優惠政策落地,持續完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跟蹤服務與管理工作。
(三)健全跨境電商綜合服務體系。建立“中國(蘇州)跨境電商產業創新發展中心”,持續提升和完善蘇州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服務功能,打造線下服務中心與線上服務平臺相融合的24小時服務生態。支持跨境電商智庫、龍頭企業和知名院校等共建蘇州跨境電商研究院,為蘇州跨境電商政策制定、制度創新、產業發展、人才培訓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四)支持跨境電商標準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跨境電商領域的國際、國家、行業(團體)、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制修訂,加強跨境電商出口產品、跨境數據傳輸、物流支付、監測分析、人才培養等標準建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蘇州市標準化項目支持政策。
(五)支持企業拓展國際市場。鼓勵企業赴海外市場考察參展,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開拓新興市場,進一步拓展跨境出海渠道。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外重點跨境電商展會或在蘇州舉辦高水平跨境電商專業展會,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展會支持政策。
二、壯大市場主體和行業規模
(六)加大跨境電商頭部平臺及引領性項目招引。鼓勵縣級市(區)專班化、清單化重點引進一批跨境電商重點項目,加大對品牌賣家、供應鏈、物流、金融支付等項目的引進力度,鼓勵大型平臺在蘇州設立區域總部和運營中心、服務中心、創新中心、集貨中心等功能機構。建立競爭性立項機制,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開展綜合評估,根據評分結果采用公開、競爭、擇優的方式立項支持,單個項目將給予所在縣級市(區)最高300萬元獎勵。
(七)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鼓勵縣級市(區)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產業配套齊全、多功能、多業態的跨境電商產業園,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提供倉儲運輸、報關清關、支付結算、稅務、保險、軟件開發、大數據分析、融資孵化、培訓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建立競爭性立項機制,組織專家組對產業園開展綜合評估,根據評分結果采用公開、競爭、擇優的方式立項支持,單個產業園項目將給予所在縣級市(區)最高300萬元獎勵。
(八)加強跨境電商標桿企業培育。支持傳統制造、外貿企業、國內電商企業做大做強跨境電商業務,加大跨境電商標桿企業培育力度,鼓勵標桿企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形成跨境電商產業集群。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獎勵。
(九)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品牌出海”。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開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標注冊和國際認證,支持跨境電商企業應訴或抗辯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指導企業有效應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知識產權支持政策。支持企業借助人工智能、社交媒體、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等方式推廣自有品牌,對建設運營獨立站(需要有磋商或交易記錄)當年度建設投入、(云)服務器租賃、宣傳推廣等費用支出超過50萬元的,給予20萬元補助,費用支出每增加10萬元,再給予3萬元補助。
(十)支持跨境電商平臺型企業、外綜服發展。為有跨境電商實績的企業提供交易、報關、倉儲、物流、支付等專業配套服務的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服務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當年度服務費用的5%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健全跨境電商發展支撐體系
(十一)推動跨境電商海外倉建設提質增效。支持企業公共海外倉建設,推動公共海外倉拓展產品展示、售后維修、供應鏈金融等服務功能,借助人工智能、5G等技術全面提升海外倉信息化建設、智能化發展和多元化服務水平。對有跨境電商實績的企業使用符合條件的公共海外倉,給予當年度倉儲費用和倉內服務費的20%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二)優化跨境電商商品進出口物流通道。加快推進蘇州國際郵件交換站及前置貨站建設,建設國際郵件、快件、跨境電商“三關合一”口岸,鼓勵各地出臺相關政策支持企業通過蘇州國際郵件交換站、前置貨站等開展跨境電商業務。拓寬跨境電商出口轉關路徑,提升跨境通關物流鏈運轉時效。
(十三)支持跨境電商境內倉儲建設。支持建設跨境電商境內集貨倉、出口前置倉,探索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監管模式,鼓勵企業優化完善倉庫軟硬件設施實現拼箱組貨、布控查驗等功能,對有跨境電商實績的企業或跨境電商服務企業,使用符合條件的集貨倉、出口前置倉,給予當年度倉儲費用和倉內服務費20%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四)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創新。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保稅+直播”“體驗店+直播”等創新模式,鼓勵企業加強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型數字化手段的應用,對符合條件的市級以上直播電商園區(基地)實際開展跨境電商直播業務的,每年給予20萬元獎勵。
(十五)支持跨境電商企業服務中心、電商培訓(實訓)基地建設。支持各地加大跨境電商企業服務中心和電商人才培訓(實訓)基地建設,著力構建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全鏈路企業服務生態和人才培訓機制。對成效明顯的跨境電商企業服務中心、電商培訓(實訓)基地每年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
四、強化跨境電商人才供給
(十六)支持跨境電商重點人才引進。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加大引進跨境電商高端人才,建立個人薪酬、企業發展等多維度的市場化人才評價標準,對企業引進的符合相關標準的高端人才按照《蘇州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辦法》享受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在落戶、購(租)房補貼、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相應待遇保障。支持舉辦跨境電商技能競賽、創新創業大賽,在比賽中配套人才推介會,拓展企業遴選和引進高端人才的新路徑。
五、健全跨境電商金融服務
(十七)完善跨境電商信保和信貸支持。支持跨境電商企業應用信用保險產品,鼓勵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合理降低跨境電商業務保險費率,創新產品模式,擴大承保覆蓋面,放寬承保條件。鼓勵金融機構推出跨境電商全鏈條信用保險+保單融資等新型融資服務,加大對跨境電商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服務,為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小微企業提供低門檻、低利率、易申請的信貸支持。
六、附則
(十八)本《措施》所述“跨境電商實績”是指9610、9710、9810、1210等方式通關的跨境電商進出口額且相關數據統計納入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投入”包括軟硬件設施設備購置、信息系統開發及運維等。單個企業依據本《措施》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800萬元。
(十九)本《措施》第8、10、11、13、14、15條中的具體條件由市商務局另行制定。
(二十)本《措施》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市其他涉及跨境電商的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措施》執行。
